如果有一天你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公司即将在美国上市,现在可以购买“原始股”,公司上市后就能直接收益翻倍,你会怎么办?
先别急着心动,千万要提高警惕:这很有可能是一起非法发行股票活动。
一些非法机构利用投资者急于获利的心理,从事非法证券交易活动,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海外上市股”等,以此来骗取钱财。
比如,有企业宣称自己是某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企业,有明确的上市代码。但事实上,这家股权交易中心只是一个地方机构,挂牌门槛很低,与投资者认知中的上市公司并没有关系。而不法分子却以此混淆视听,冒充上市公司发售“原始股”,欺骗消费者。
除了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的“原始股”以外,非法发行股票活动还花样多多,一般来说,此类活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
二,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三,通过购买权益份额或签订投资协议、持股协议等方式,非法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
四,跨地区成立多家公司,以不同公司的名义售卖股权或者通过传销模式售卖股权,从而规避《证券法》有关公开发行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非法证券活动一般涉及人数众多且范围广泛,手段隐蔽,为了防止案发后投资款难以追回,监管部门表示,投资者应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类专业知识的学习,认清非法证券活动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自身辨识能力。同时,要自觉抵制诱惑,不要抱有“一夜暴富”的心态。要在正规的证券经营场所和经营机构依法认购和转让股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若不幸遭遇擅自发行行为,可先设法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擅自发行的有关情况。有的公司经营状况较好,由于部分股东违法转让股票造成了擅自发行的结果。投资者此时可及时与发行公司联系、沟通,要求其叫停股东的违法行为并退还投资款。
第三,若发行公司拒不回应投资者要求,或其在擅自发行行为中存在主观故意,甚至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投资款,则投资者要对上述公司提出的各种要求保持高度警觉,特别是不要相信其要求投资者继续支付钱款的所谓“解决方案”。同时,要及时整理保管好手头所有证据材料,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调查。